我在公司做了十二年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是2001年进的惠州这家企业,当时规模很小只有几个人都没有签劳动合同。慢慢的公司扩大了,2005年被调去苏州的一个分厂。2009年又被调回惠州到惠阳的另一个分厂上班至今。最近惠阳分厂业绩严重下滑我又面临两个选择,第一:公司肯定又会考虑把我调去别的分厂,第二:可能还是会在惠阳公厂但工资或者补贴费会被减掉。我现在房子、老婆、小孩都在惠阳不想再被调动当然也不想被减工资。我想请教公司的这两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要怎样维护我的权利。我最想要的结果是希望公司能辞退我然后按工龄赔偿我的补贴,但这十多年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指点!

1、申请劳动仲裁吧,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公司支付你应签而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今的双倍工资
2、可拒绝离开惠阳
3、工资不可减少,否则公司违法
4、公司辞退你就是赔偿金,从用工之日起算;
5、你离职就是补偿金
6、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是补偿金,或者你有谈判能力得到更多……
7、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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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8
企业如需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或薪酬待遇等,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方可有效。达不成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你工龄补偿。
单位可以支付工龄补偿,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计算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律,单位应当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赔偿最多可以计算11个月。
如果你想解除合同,可以尝试提起仲裁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11个月赔偿金,这样单位和你的关系就扩大化了,单位就有可能主动辞退你,辞退你的话,再主张工龄补偿12个月工资。
第2个回答  2012-11-18
这个根据劳动法没有签合同是违法的,去劳动局可以找说法会给相应的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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