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要处置客户房产,但房产已被保全,要怎么处理?

2012年张某由于资金紧张,就将房产抵押到了银行贷款99W。
张某欠王某220W,王某担心其债务利益,将张某的房产做了不动产保全。
现张某无偿还能力,银行将其房产处置,银行已经找到买家(出资180W),并付首付款90万元,给张某把贷款还清拿出他项权证,可是保全的了房产是不可能过户的,要怎样保住买房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财产保全对已经抵押的物品是无效的,如果保全了这个房产,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解除条件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扩展资料:

财产保全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产保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的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财产保全对已经抵押的物品是无效的。如果保全了这个房产,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的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财产保全对已经抵押的物品是无效的。如果保全了这个房产,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追问

是以银行的名义?还是叫借款人自己去申请撤销?现在银行贷款是结清了,但是还没有解除抵押,我去房管局查询了下,被其他人保全了。我自己是在银行上班忽略一个问题,本来应该银行知道客户无偿还能力了,就应该先申请保全,现在觉得好被动。

追答

应该说你犯了错错误,一旦贷款结清,就不再是抵押品,当然可以被别人保全了,从法律上讲,这已经成了另外一个案件了,如果是你出的钱从银行买的抵押品,那么你可以要求银行取消交易,因为银行没有取得该房产的完全权益,在房产没有过户到银行名下,银行有什么权利私下处置抵押品?如果你和房产原持有人的交易,银行没有参与,那么恭喜你,你可以加入该人的债权人行列了,进行讨债吧,要快。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