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0-06
突然离职了没有办辞职手续,这个月的工资基本不能领取了。因没有办理辞职手续,有可能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有可能追究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若员工无故不来上班的,可按照旷工处理,若旷工天数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通知该员工,如可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2个回答 2014-07-24
你帮公司做多几天那怕一个小时 也是有工资的 一般人都不会去计较这一个小时的工资 就你做多少天给你多少工资 但是公司也有公司的制度 你要是正常离职你上1天给你一天工资 要是非正常离职先会扣你的旷工时间 每次旷工是多少一天公司该会在你进入你前公司时 公司有说明 扣掉后你剩下的就是你工资 最好是非正常离职先就去办理 要是公司不给非正常离职的人办理辞职而已矿工一直计算 那么你就没工资了 不过你也可以到劳动局去申诉
第3个回答 2014-07-24
如果你的工作比较重要,而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让你赔偿,赔偿金额都可以达到你的支付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