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突然离职了没有办辞职手续,这个月的工资还拿得到吗

如题所述

  劳动者突然辞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其工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者辞职以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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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6
  突然离职了没有办辞职手续,这个月的工资基本不能领取了。因没有办理辞职手续,有可能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有可能追究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若员工无故不来上班的,可按照旷工处理,若旷工天数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通知该员工,如可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2个回答  2014-07-24
你帮公司做多几天那怕一个小时 也是有工资的 一般人都不会去计较这一个小时的工资 就你做多少天给你多少工资 但是公司也有公司的制度 你要是正常离职你上1天给你一天工资 要是非正常离职先会扣你的旷工时间 每次旷工是多少一天公司该会在你进入你前公司时 公司有说明 扣掉后你剩下的就是你工资 最好是非正常离职先就去办理 要是公司不给非正常离职的人办理辞职而已矿工一直计算 那么你就没工资了 不过你也可以到劳动局去申诉
第3个回答  2014-07-24
如果你的工作比较重要,而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让你赔偿,赔偿金额都可以达到你的支付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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