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倒卖黄金违法吗

我想问问,现在私人可以倒卖黄金吗,我是说实物黄金。比如说低价购入,然后卖给金店什么的。。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倒卖黄金罪,但是如果是走私黄金就构成走私贵金属罪,如果经营手续不全,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1、走私贵金属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的对贵重金属禁止出口的制度。

其对象是黄金、白银或者国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贵重金属。其他贵重金属,在这里是指除黄金、白银之外的诸如铂、铱、锇、钌、铑、钛、钯等为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

2、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扩展资料:

合法的黄金交易

目前,我国合法的黄金市场的交易主要有两种,即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黄金现货主要是指金块 (砖)、金锭、金条和金币。私人或采金企业对新开采出来的黄金交易,大都是实物交易,客户购入的黄金可自行贮藏和转移,也可委托金商代为保管。现货交易一般是在成交后即行交割或在二日内完成交割。

黄金现货交易的价格较为特殊,在黄金市场上分为定价交易和报价交易两种。

定价交易的特点是给客户提供单一交易价,即无买卖差价。按照单一交易价,客户均可自由买卖,金商只收取少量佣金。报价交易则是有买卖价之分。定价交易只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短则一分钟,长则一个小时,视市场客户的供求情况而定。世界上其他黄金市场的金价都是参照伦敦市场的定价水平,再根据本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定。

黄金期货交易是在成交后不立即交割,而由交易双方先签定合同,交付押金,在预定的日期再行交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走私贵金属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法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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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7

个人买卖黄金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下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并处以罚款,或者单处以没收。

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另处以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私自熔化、销毁、占有出土无主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追回实物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者转让金银原材料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警告,或者追回已配售的金银。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直至停止供应。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或者套购、挪用、克扣金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

(五)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将金银计价使用、私相买卖、借贷抵押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

(六)违反本条例第五章有关金银进出国境管理规定或者用各种方法偷运金银出境的,由海关依据本条例和国家海关法规处理。

(七)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收兑。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单位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已构成犯罪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二章 对金银收购的管理

第八条

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第九条

从事金银生产(包括矿藏生产和冶炼副产)的厂矿企业、农村社队、部队和个人所采炼的金银,必须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

前款所列生产单位,对生产过程中的金银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销售和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经营单位和使用金银的单位,从伴生金银的矿种和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将回收的金银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使用金银的单位将回收的金银重新利用的除外。

第十一条

境内机构从国外进口的金银和矿产品中采炼的副产金银,除经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留用的或者按照规定用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金银以外,一律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

第十二条

个人出售金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

第十三条

一切出土无主金银,均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熔化、销毁或占有。

单位和个人发现的出土无主金银,经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鉴定,除有历史文物价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外,必须交给中国人民银行收兑,价款上缴国库。

第十四条

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国家机关依法没收的金银,一律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处理或者以其他实物顶替。没收的金银价款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第2个回答  2015-12-18
  私人倒卖黄金50克以上属违法行为:

  非法收购、倒买倒卖、走私黄金累计50克以上,500克以下可视为数额较大达到了立案的起点。少量金饰的话应该没问题,大量的话需要有经营许可证,金条是绝对不可以的,无论多少,只有国家才有买卖金条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08-01-19
一直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黄金市场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日前已经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完毕,正式文件将不日出台。这意味着,在启动市场化4年之后,黄金市场将终于拥有自己的“根本大法”,参与其中的生产、流通、投资、中介机构的交易行为也将终于能够有规可循。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此次央行将出台的《管理办法》涉及四个方面内容:第一、规范场内交易;第二、规范场外交易;第三、引入境外会员;第四、规范黄金进出口业务。

2002年,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黄金市场开始全面走向市场化。但随着近年来黄金投资逐渐升温,黄金市场管理法规缺失的弊端日益凸显。

场内交易制度有待明确

场内交易目前是指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的交易,现在有现货和T+D(现货递延)交易,参与者主要是150家会员单位,还没有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个人投资者如果要投资黄金,目前只能通过金融类会员和非自营类会员的代理个人炒金业务,还有一些银行推出的“纸黄金”、“账户金”以及一些公司推出的标准金条等,这些交易都是100%的资金交易。

场内交易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品种是T+D。由于T+D品种采取保证金交易方式,具有部分期货性质,能以较少资金参与投资,因此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成交量逐渐放大。

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从活跃市场交易来看,黄金交易所当然希望成交量做得越大越好,但是交易所也是有所顾忌的,主要考虑代理会员如何管理客户保证金。”

目前交易所正在寻求系统、渠道上的解决方案,即像证券市场客户管理资金一样,比如让客户资金账户与上海金交所结算系统直接对接。而这些,都需要以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

场外交易挑战多头监管

黄金市场场外交易包括各大银行推出的黄金交易品种,纸黄金、账户金、高赛尔标准金条、金行家、龙鼎金等。但“目前场外交易鱼龙混杂,在彻底开放市场前,应该要先整顿市场。”资深人士感慨说。

目前国内黄金市场的场外交易主要包括部分新生黄金保证金交易或者准期货交易、以及一些没有正规渠道的境外期货交易。国内目前尚未允许开展黄金期货业务,加之国内黄金衍生品市场发展并不完善,给这些灰色地下交易提供了空间。

这些灰色交易往往夸大黄金投资回报,比如一些香港注册公司到内地开展业务,以交纳1%保证金放大100倍交易的条件吸引个人投资者甚至一些法人到境外炒黄金期货。诱惑之下,一些对黄金投资了解甚少的普通投资者往往忽略了风险
第4个回答  2013-09-03
只要你不是长期以盈利为目的的.就不违法
比如给老婆在澳门买个镯子
觉得不好看在广州又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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