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和合伙企业制度的不同?(大学经济法理论与实务,需要详细点啊。

如题所述

先讲区别

1、 成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基于合伙协议(设立程序、管理方式、分红模式等自由度高,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多);公司基于章程(自由度相对较低,公司法强制规定了很多内容)。

2、法律人格不同:合伙企业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财产有全体合伙人共有,企业没有独立财产、不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财产由企业所有,企业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

3、投资人责任不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称为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即企业的钱不够还债,合伙人还须拿出家里的钱补充清偿——当初投资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全部家当有多少);公司的投资人称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即企业的钱不够还债,股东无需拿出家里的钱补充清偿——当初投资多少,赔光就算了)。

4、规模大小:合伙的规模一般不会太大,合伙人数不会太多;公司则可以不断生长,以至变成一个庞大的“帝国”,合伙是长不了这么大的。  

5、纳税方面:合伙相对公司来说最主要的优点是避免双重纳税。  

6、适用行业:合伙适合人力资源是主要资产的行业(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管理咨询、投资银行);如果主要资产中有大量实物(包括知识产权),需要采用公司的形式。

7、其他区别,涉及内容太多,可以参考两部法律条文。

再说利弊

合伙之利:自由(也可说是松散)——公司之弊:强制(也可说是规范);

合伙之弊:无限责任——公司之利:有限责任;

利弊不在于抽象比较,须在个案中具体分析,且不同角色立场分析各异。

(转载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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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1
公司制度和合伙企业制度的不同:

1,公司是法人,而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就意味着它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其所有行为的责任由它的合伙人来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是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它所欠的债务时,所有的合伙人都要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是有限责任公司兼有资合性的表现。
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3,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此外,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公司适用的是公司法......合伙企业适用的是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公司法是商法和经济法的范畴....因此两者的救济手段也是有一定差别的......追问

哈哈。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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