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结婚已经十八年。因感情不和,我们要离婚。我们住的房屋是他爸单位的福利份房。请问?这是我们

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很明显,属于他爸爸的财产,
若他父母都已去世不在,
说不定就有那么一点点的可能性分的到一丁点,
关于离婚,若还没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请你三思啊,肯定也有一些挽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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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9
我不是律师,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个绝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12-06-29
你好,该房在婚前还是婚后分得?分得该房时是否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第3个回答  2012-06-29
不是,因为产权人为他父母
第4个回答  2012-08-01
该房屋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具体细节可以找律师面谈
纵横法律网-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申浩琳律师
第5个回答  2012-08-07
该房产若在其父亲名下,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纵横法律网-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张占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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