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钱买房子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分配

男方出钱买房子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推定房屋归谁所有,婚前男方的出资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可以看做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男方能证明房子是由他出资的话,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离婚时男方主张权利。
结婚后买的房子,即便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加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然,事无绝对,离婚房产的分割是十分复杂的,双方可以签订财产协议,约定房产的归属或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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