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具体包括:
(一)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
(二)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三)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四)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五)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2.“其他应交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
3.企业按照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应当借记“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科目。
回答者:acco125125 - 副总裁 十级 3-3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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