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两地缴纳两份养老保险如何退的问题。

我于1997年到2010年到广东省务工,自己一直在户口所在地四川南充缴纳每年的养老保险金,因为户口所在地没有单位,所以社会部分和自己的部分都是我一个人承担的。因养老保险不是政府强制购买,我在广东务工时所在的公司没有购买养老保险,但公司在2000年6月开始为我们购买了养老保险。但是由于当时没有出台可以转的政策,所以我在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一直没有停缴,这样就重复交到了2010年(在此期间,广东和四川的都交了)。根据国家的规定,多交的部分可以退回,那么我现在想退回在四川的部分(因为广东这边有公司帮我缴纳一部分,四川的要我们自己全部承担)我能把四川2000年6月到2010年我自己缴纳的两部分全部退回么?还是只能退回一部分?(如果只能退回一部分我觉得很不公平,因为这两部分都是我自己承担的)。另外我今年2012年在成都买了房子,房产证已经下来了,根据成都市的落户政策,我可以把户口转到成都去,但是我现在仍在广东工作,户口在四川南充。我这个养老保险怎么办,我现在把户口转到成都对我的养老保险有影响么?我什么时候转到成都,才可以在退休后享受成都的养老金?感谢专业人士来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保,对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按以下原则清理规范:未重复缴费的,归并或转移为一个个人账户;有重复缴费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它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原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个体参保人员重复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退还本人,企业为职工重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退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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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6
建议把一边的停掉,不要两边买,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也是只支付一边的。如果已经重复买了,要把另一边的停掉,因为不会把两边的年限累积的,也不会帮你转在一起。举例子:A在清远老家买了养老保险,在东莞又买,如果是要把清远买的停掉,则本人要到清远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拿到东莞社保局查询是哪段时间重复买了,东莞社保局就会把重复买的那段期间你个人缴费的钱返还给你,但企业缴纳的归入社会统筹基金。(详情可以拨打:86225433)(社保没有联网,所以在东莞只能查到市内购买的情况,也就是查不到你是否两边买,要自觉跟公司说明买保情况)现在有些地区把社保直通了,所以请咨询当地社保。
第2个回答  2012-09-06
我看了一下你的情况,你很努力,事业发展的也相当好。对你下一步发展也相当有利。
我建议你这点钱早晚是你的,你先别取,退休之前取,对你更有利。
1,现在取只给一小部份,太亏。不取在那存着,站个位,退休之前看政策变化,在那退合适就在那退,可以转。
2,先把四川崭时停交,不能再重交了。
3,万一广东这边公司倒闭,我下岗了,那边交的少我就在那边交,退休前我转一块就成。
4,存那点钱早晚是你的,退休之前看政策变化,能合并就合并,不能合并就取出来,到那时兴许自己交俩部份的有个说法。不能给那么少吧,
第3个回答  2012-09-05
社保费是不能退的,可以将两份保险合并在一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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