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两地同时缴纳两份养老保险如何退的问题?

我于1997年到广东省务工至今,1997年至2010年一直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由于没有工作单位,养老保险金的两个构成部分:个人部分和为社会缴纳的部分都由我自己一个人承担的)。广东这个公司于2000年6月开始为我们购买养老保险,但当时没有可以互相转的政策,所以我就一直在缴纳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这样就在2000年到2010年分别在广东和四川重复缴纳了10年。今年2012年我在成都购买了一套房子,已经拿到房产证,根据成都的政策,我可以把户口落到成都。但我目前仍然在广东工作,户口在四川南充。
我问过户口所在地南充社保局,他们说户口所在地的不能退。但是我想退户口所在地的,因为那两部分(个人+社会)都是我一人承担的,数额较多,而广东的帮我缴纳的公司那部分是退不出来的,退广东的也要喊我不工作了才能退,只能退自己缴纳的那部分(个人)。
我的问题是:(1)我能不能退南充自己全部缴纳的长达十年的养老保险,如果不能退,那我这重复交的10年的养保哪部分才可以退?
(2)我想退休之后在成都定居,在成都领养老保险,我什么时候把户口转过来合适?怎样才能享受成都的养老保险(我在成都没有工作,我的工作目前在广东)。
感谢专业人士为我解答,非常感谢!~

第1个回答  2012-09-05
养老保险是只有移民和去世的才能退个人帐户上的金额,但是可转移的,你要是户口转到成都后,是要有8年以上在成都缴纳社保年限或离退休年限8年以上并在成都市缴社保才能把广东和南充的转到成都在成都办理退休,否则你只能最高交保地办理退休,两地重复交保其个人缴费部份是可转移合并的,相当于提高了你的缴费基数,但缴费年限是不累计的不重复计算,现在全国社保是各省各自为阵你要是在两地都有15年以上的缴费年限是可在两地分别办理退休的拿两份养老金。社保所能转移的都是缴费基数的8%(个人帐户部份),个人与单位所缴统筹的都是不转的,所交多少对你的养老金计算是无影响的。追问

非常感谢你的回答,那我现在把户口转到成都来,但是我仍然在广东工作,那边的公司给我交养保,那么我是不是属于不在成都交养保,我以后仍然享受不了成都的养老金呢,我是不是只有在成都工作,才能交成都的养保?(不是社保哦)

追答

单位所交的养老保险不是社保是什么?规定的强制5险。你工作在广东缴费肯定是广东。成都户口的在成都缴纳社保是不需单位的,可以自己办理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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