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下薪酬中津贴比例过高的风险

收到一家台资公司的offer,薪酬拆分比例如下:基本工资10%,职位津贴及技能津贴90%。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一旦转岗,职位津贴及技能津贴将随岗位的变动而变动。
打电话给人事,对方说这样约定是为了少付加班工资,公司的社保缴纳完全按总额为基数。
对加班工资我不是很在意。我非常的担心是,这样约定,会不会对方到时候以转岗为由,大幅度降低我的薪酬,把我撵走。因为现在是专案经理,案子结束肯定面临转岗问题。另外,是不是对方可以通过转岗把我的职位津贴和技能津贴降低的方式然后裁员的时候少赔偿给我补偿金。
谢谢高手了!

薪酬10%设置为基础工资,一是为了少付加班工资,这么说实际是不合法,加班工资要以薪酬总额来计算的;二是劳动者如果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按基本工资来发放,这个是合法的。
职位津贴及技能津贴设置为薪酬的90%,这部分可以称为岗位工资,是对岗位的体现,每个岗位工资肯定是不一样,就如会计员和高级工程师岗位工资是不一样的,你如果转岗,工资就会发生变化,具体看要向高职级转还是低职级。专案经理工作结束后如果没有其它项目,一般就是让你配合其它项目工作,这个也不好说,但看你公司的工资结构,技能津贴部分应该不会减少。
你的工资如果降低了,可以少给补偿金,但也应该是在你这个项目完成后,工资转低几个月以后才有体现,因为补偿金是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新劳动合同法,企业解除劳动者的成本提高了,应该不会随意解除,除非是你个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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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8
到最后公司不想要你了,就只给你基本工资,其它什么都没有。也就是让你自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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