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

这里的立案侦查和受理案件是追诉是指在追诉时效内还是追诉时效外 还是任何时候呢 刑法并没有明文规定 啊
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那就是任何时候了 请问是不是的啊那么由此可见在我犯罪是终身追究的

  《刑法》88条规定,是追溯时效的例外。行为人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不管过了多长时间,比如20年或者30年,仍然要受刑事追究,不受追诉期限——比如20年或者30年的限制。从理论上说,这实际上是追溯时效的中断。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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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8
《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条是王道,用你朴素的法律观念理解:如果受理后追诉时效还被受限,我国的司法权威立于何地?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这是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对于“立案侦查”,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解释:有人解释为立案并侦查,如果只是立案但还没有开始侦查的,就不存在着追诉时效延长的问题;有人解释为立案。我们认为,后一种意见是正确的。因为虽然从字面上理解,“立案侦查”是指立案和侦查二者兼备,但由于立案后行为人也可能实施逃避侦查的行为,因此,从有利于追诉犯罪的角度来讲,将立案侦查解释为立案则较为妥当。“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已经接受自诉人的自诉案件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
第2个回答  2012-09-15
无论是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只要超过20年而没有案发。一般说来,相关机关都不能继续立案。特殊情况需要最高层的同意。

轻微的刑事案件比如故意伤害导致轻伤的案件,一般超过5年,法律部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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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李明月祝福你快乐,健康。追问

嗯 谢谢您但是我们学习刑法中 刑法对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前面并没有明文规定时间的限制啊 ?、、

追答

作为网络是不能讨论如何规避审判和侦查的。

假定你 是为了研究。我可以说说自己的看法。
比如罪犯是不是可以利用更大的权力或者影响力让公 、检、法 或者国安人员停止侦查。
比如:罪犯是不是有怀孕的可能。
比如罪犯是不是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等等。

在我国,法律的工具作用是大于规范作用的。

追问

那我们应该理解是任何时候了 啊 我们讨论的不是如何规避审判和侦查的啊 我们要讨论的是怎么去理解这个法条的 啊

追答

所谓追诉,必须是在法定时效内的追诉,超过了时效,就不能依法追诉。包括立案,侦查。

追问

那么就是在追诉时效内追诉案件就永不受时间限制了 其实中国的追诉时间是可以终身追诉 的 因为可以终身追诉的 因为可以报请最高检察院的

追答

我国是特殊的法制国家,设置例外条款是为了更好的处理社会问题。这也是我国法律性质所决定的。
因为我国的法律停留在人治阶段,所以这样的条款存在是必然的。假如你也是法律研究者,深信你自己有更深的体会。

追问

其实简单的讲就是人治 所以过于研究法律条文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您说是不是

追答

不完全是这样。因为我们的民族在前进。我们的民族被封建统治几千年,其留言的各种文化很难一下子消除的。

追问

要学好法律最好就是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是不是的

追答

我国正在处于体制的转型期间。暂时不能以人治和法治简单定性。
很多人都知道刘邦,在成功之前就是一个无赖而已。但是,其取得政权之后注意自身的修养和法律制度的 建设,最后终于成为汉朝的开国鼻祖。
但是。李自成就不一样,由于他没有看清楚自己过去丑恶的一面,总以为自己是对的,所以,虽然进了北京,但是最后还是被赶了出来,成为著名的流寇。
我们的现政府高层次人士同样面临这样的抉择。
他们要么推动社会文明,要么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迟延历史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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