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土改后;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其实说白了就是土地农民私有?那当时可不可以租让与卖买?
而它与封建土地所有制下的;农民土地所有制是不是一样的。都是规定农民土地私有?比如说均田制下农民可以买卖土地?所以他们都无法抑制土地兼并问题?
而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劳动集体所有制下;农民的土地就变成了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现在农村实行的是土地责任承包制,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可能这样理解吗?
也就是;50年土改的农民土地所有制与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性质差不多都是土地私有?
而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后就变成了土地为国家与全民集体所有了呢?也就不能买卖了?只能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