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期内被辞退,不是个人原因,未提前30天通知,可以申请多少补偿?或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已经离职半月左右,因单位内部运营人员调整,离职前曾向单位提过补偿的问题,单位经理及人事给答复没有补偿并说可以转其他岗位,因此岗位我觉得不适合,所以继续提出补偿,但单位还是表示没有补偿,并且离职申请书上面要求写自动离职,多次沟通后,经理却以我不适合此岗位为由辞退,人事恐吓说我提出仲裁会花很多钱,但是心理觉得还是不服,请求各位给我提出宝贵建议。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金。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经协商无法变更劳动合同而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的,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证据材料。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åŠ³åŠ¨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ç¬¬ä¸€æ¬¾ç¬¬ä¸€é¡¹è§„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æœ‰ä¸‹åˆ—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æœ‰ä¸‹åˆ—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è§„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ç»æµŽè¡¥å¿æŒ‰åŠ³åŠ¨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ç”¨äººå•ä½è¿åæœ¬æ³•è§„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è§„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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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9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19
楼上和我极相似:
1.单位未提前1个月通知,补偿1个月工资:
2.根据本人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补偿.分1年=1个月补偿及1年以下两类;
3.其他劳动者付出劳动,而单位未结算的应由单位举证的劳动事实,也应一并补偿.
第3个回答  2012-04-19
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去申请! 不要怕他!他拿你没办法的! 不要随便签字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去找劳动局!要求补偿!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你又不花什么钱!
第4个回答  2012-04-20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要根据你工作的年限。如果社保没有缴纳,还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纵横法律网-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保文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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