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签的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三方合同,现在不干了于是向单位递交了辞呈,是不是用人单位不管如何三十天之后都要放我走?即便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找不到顶替我的人与我进行交接,届时也不关我的事情了?同时,我已经找到了新的工作,上班时间正好是三十天周期里的最后一个礼拜,我可否通过请假的方式到新单位工作?由于是劳动派遣合同的关系,我问过我的派遣公司,他们说只要接到我现在用人单位关于离职的肯定答复已经相关证明,月底就能帮我立刻办理好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