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婚前男方出的首付,房产证只写了女方名字,婚后房贷又由男方还,那房子归谁?

如题所述

按照最新婚姻法规定:〔新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解读〕举例说明,假设男方婚前贷款买了个价值70万的房子,当时首付2成即14万,贷款56万,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30万,还剩26万银行贷款没有还清。这种情况下,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按照新规,首付14万系男方个人财产,26万未偿还贷款则为男方个人债务,共同还贷的30万就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最后,男方能分到房子,26万的债务由他个人继续偿还,女方则能分到15万,以及男方视房子市场价格上涨而协商给予的一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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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3
归法院吧。

嗨,是为了结婚买房?还是为了房子结婚?
第2个回答  2012-10-14
看到回答头都大了,告诉你,如果婚前,就是你的,婚后就是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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