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由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房产证写女方名字,共同还贷。如果分手后房子归属谁?

如题所述

如果双方没有结婚,也未产生财产混同,则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购买房款,如果男方父母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表明该出资系赠与给女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则该笔款项归女方个人所有,该房屋系女方个人购买,房产系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方父母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表明该出资系出借给女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则该笔款项为女方应个人承担的债务,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但女方应当向男方父母返还前述款项。男方承担的还贷部分,可以要求女方进行返还。
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属于同居关系且财产混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您可以提起同居析产纠纷。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款,该笔款项依旧如上文所述,会被认定为赠与或借款。但如果双方共同选房、购房、办理手续、偿还贷款,则该房屋可能视为同居期间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双方对于房屋的共有类型没有明确约定,可能可以主张按照共同共有,平均分割房屋。
如果双方后续已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但因为婚前房屋已写在女方名下,有可能会被认定能够为已约定赠与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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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8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又共同还贷,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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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12-30
您好,在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另一方或其他相反约定的前提下,婚前父母出资购房不管登记在男女哪一方名下,都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屋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男方即使不是房屋权属登记人也有权要求分割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29 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3个回答  2021-04-28
婚前买房。由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房产证写女方名字共同还贷。如果分手了,那么房子肯定是。双方都有份的。虽然房产证是写的女方名字,但是。首付是男方父母出钱。出资的。这个不能说房产证写的女方的名字离婚以后发展针灸归女方。必须是男女双方都有的。因为还贷的时候女方也在还贷。所以大家都有。
第4个回答  2021-04-28

分手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有产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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