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老板说我给公司带来损失,我该怎么维护?

在公司上了2个多月的班,本来老板说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签合同,可是2个月了都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社保什么的,一个月只有4天休息,端午节什么的法定节假日都没有休息。而且也没有加班费,端午节连一个粽子都没发,而且老板要求太苛刻,很受不了这样的上班环境,找了个小孩没人带的理由辞职了。我是口头辞职的,当时老板也答应了,我把公司的情款整理了一下全部交给老板本人了,5天后我离开的。应为当时公司没开业,没什么事和老板说好了我每个星期天来一趟,等他招到人了我再重新交接给别人。可20天过去了她还没有招到人,我问他工资什么时候给我他说等交接好了再给,而且说我走给公司带来损失了,请问我要怎么维权?

你的问题没有说清楚。如果单位认为你在职期间的职务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他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
楼主现在要做的是,了解单位提出的说法是否属实,单位是否有充足的证据,再进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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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1
我有更好的建议 想听不?? 你就说句 你到底 想不想听呢??
第2个回答  2012-07-21
理论 他不听 你就找东西 告他去
第3个回答  2012-07-21
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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