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个员工,没和他签劳动合同,他在我工作了将近4年,但是最近这一年,不好好工作,整天偷懒,别人两个小时的工作活,要磨到2天才做好。现在我打算开除他,他提出要3个月工资,6个月失业金,否则要去劳动局告我。我想咨询下,他这样是否有法律依据可以告我,我是否可以直接开除他?
那我有什么方法可以最大化的降低我的损失? 这个员工实在是太可恶了,弄的好像我是打工的他是老板一样。态度太差了。
只有协商,少支付写经济补偿金了
看来只能这样了。。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