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临时辞职了,老板说未提前一个月辞职,现在走人,就拿不到工资了,我们并未签合同,现在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只要你依法用快递形式递交辞职信,没有辞不了的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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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无劳动合同的,工作6个月之内的【有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时间已过的,三天改为三十天;无合同6个月以上的也改为三十天】,你应该提前三天利用【快递形式】递交辞职信(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存),保存单位签收的快递回执单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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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职信封面写明白这是辞职信,信里写清楚是公司违法还是自己原因,要求公司发函(要有公章)指定人员在约定的最后工作日前与你办理好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单据应当一式两份都有公章,否则视为不需要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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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接完毕后单位应当在当天的工作时间内【写清楚:单位拒不交接的应该在辞职信约定的最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结清你的工资和补偿金[【单位违法要赔偿金(即补偿金的两倍)】出具离职证明书(公章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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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每天都是双倍工资啊——持续11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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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要写清楚:拿到离职证明书第二天开始的15天内要帮你补交社保(公司注册地不在你工作地点只要赔偿不要补交)、住房公积金封停手续【这个是要求单位30天内】,否则你保持追究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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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法、劳动法解释1、2、3、社会保险法、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
  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追问

我试用期3个月过了,现在应该是正式的员工,但是,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要怎么做呢?

追答

我最后两段是本回答的结论,如果你看不懂依据的法律请去找当地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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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2
理论没用的、老板会和你说劳动法啊。。直接过去和他说 不给工资 你去告他 去电视台闹 或者一直跟着老板后面 什么时候给你工资 什么时候走 不然他走那 你去哪。。 闹烦了他就给你了 不然你等劳动仲裁 等死你、、你要证据 比如说录音 或者视频 证明你是在那边上班 总的来说 很麻烦 我过来人 这个我知道!!!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2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我打电话问劳动仲裁,他们很不负责的说,我只能按照法律程序跟你说要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还有什么问题就去找律师,然后就挂我电话了。

追答

仲裁委员会的说法不正确,但申请仲裁,需要你亲自去劳动局,打电话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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