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安局移交手续能压多久

如题所述

提问不够明确。
我分别和你解释一下吧:

在立案后决定逮捕阶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的期限一般是3天以内,最长可到30天,具体条文规定: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两个月,最长可大2+1+2+2=7个月,具体条文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办案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直检)可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156条仍不能侦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经省、自、直检)。

在公安机关也就主要是这两个阶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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