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一年级了,没有学籍补办即可。
补办学籍流程:
1.学校填表,报辖区教育局;
2.辖区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教育部;
3.教育部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含不通过原因)学生即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
4.辖区教育局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含家庭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录入后不能立即显示出学籍号,需要过一两天才能显示。
扩展资料:
反映学籍相关问题:
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50号),建立了群众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涉及省内市与市之间转学和业务办理的,须由省级处理。
涉及市内县与县之间业务的,须由市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涉及县内学校间业务的,须由县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仅涉及一所学校业务的,须由学校或县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只有涉及跨省的,才有必要提交教育部协调。
教育部技术服务呼叫中心受理服务号码:010-66119801,服务邮箱:[email protected]。
参考资料:人民网-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没有学籍,可以申请补办学籍。补办学籍流程,无学籍学生录入流程:
学校填表,报辖区教育局;
辖区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教育部;
教育部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含不通过原因)学生即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
辖区教育局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含家庭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录入后不能立即显示出学籍号,需要过一两天才能显示。
《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办理留级手续。除非有相关证明,证明孩子有智力问题或者是学习障碍等才可以办理。
学生只有以下情况下才给予留级:
1、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体育、音乐因生理缺陷等原因,经校长批准免修,不予计算),不得补考,即予留级。
2、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在四门以下(含四门)者,经补考后,小学语、数两门中一门不及格;或语、数两门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中学语、数、外三门中有两门不及格者;或语、数、外三门中有一门不及格,其它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
3、高中学生选修课成绩未达到规定学分,或活动课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4、小学一、二年级取消留级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逐步取消留级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