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手续不全要关门停产了,老板给员工找好工作,但对新工作不满意,关门时合同已经到期一个月,也就是说?

单位因手续不全被关门停产,停产前一个月合同已到期,后期一个月工作时未续签合同,现在给员工找了新工作,但是对于新工作不满意,可以要到赔偿金吗?

分三部分:

    停产前一个月,如果你能证明是在原公司上班,那么这一个月就属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原合同到期作废),可以主张赔偿;

    停产时给员工找到新工作,但员工不满意。只要员工自始至终没有离开原公司,可以主张原公司按照服务年限对应的标准赔偿,一般为(N+1)个月工资(综合工资,不是底薪,N为服务年限,不足半年取0.5,超过半年不足一年取1);

    至于最终能赔多少,看你跟公司谈判结果(实在不行就走法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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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13
  原单位关停,老板给你们另外找了工作,这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用工合同已经到期,你如果对新工作不满意,可以向单位提出离职。但是,没有赔偿金。你如果是也与新单位重新签定了劳务合同,就按照新的合同执行。你在新单位入职时间短,估计可能还在试用期内,你提出离职也是没有赔偿的。
第2个回答  2022-03-13
涉及的比较复杂有几点需要澄清:
第一,前单位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第二,合同到期至新工作期间单位是否发放工资;
如果第一单位做到了,你找相关部门申诉就会有难度。如果合同到期前单位还在发放期间工资,可以证明你们还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第3个回答  2022-03-13
单位已经很不错了,还给你们找了工作。但由于单位手续不全没有签订新的合同,要求补偿也是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22-03-13
其实我觉得这种情况是不好要到赔偿金的,因为你已经认可单位为你找的新公司,那么你在新公司待不习惯,这是你个人的问题。公司肯定不会买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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