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 因比商业 贷款 利率低,成为多数工薪阶层选择的房贷方式。 目前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 有三种计算方法,取其低值为批准贷款额。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 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由于你没有提供工资金额,无法计算具体数值;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一般规定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 公积金 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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