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试用期后,想辞职。一定要一个月通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9

更新1:

因试用期的合约订明试用期内终止合约要7天,在试用期的合约没有订明,在试用期之后,是否公司正式合约员工,又或是延长试用期。 老板只口头叫我继续返,期间我不断要求老板我要新雇佣合约既书面copy(旧的雇佣合约佢话要收回)。但系佢就多多借口,话好唔得闲,又要出trip等等,一直拖延我既要求。我的试用期在一月尾已完结,他足足拖了我4个月。 我只知道试用期内终止合约要7天(根据试用期合约),但试用期之后老板没有给予我一份清楚订明 雇用条件的书面证明。点解试用期有合约,之后就无呢? 他不通知我试用期后终止合约通知期已和试用期不同,他是否不合劳工法例?

, 更新2:

公司经理在我交了辞职信后,才急急补回一封信,内容是有关我辞职要一个月通知,如果一个月内工作表现欠佳或提早走,要我赔偿一个月比公司。 非常输打赢要! 极不负责任的做法。 我已经拒绝签署!

,不是一定须要一个月通知期辞职的,你可以选择补偿雇主一个月工资作代通知金即时辞职,还可以选举部份通知期、部份代通知金辞职,例如:7日通知加补偿雇主一个月工资减7天工资的金额作代通知金。
~~参考《雇佣条例》简明指南第八章labour/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你面对的情况是表一最末那一项)

『老板有同我地签雇佣合约,写明系三个月试用期,签明辞职要7日通知,但过左试用期之后无签新合约,只系口头叫我继续返,但无讲其他合约细节。』
这完全没有抵触《雇佣条例》,合约有说明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终止合约要7天。三个月内不解雇你(老板叫你继续返工)已是事实说明你通过试用期。是无须要特别通知你已通过试用期(有通知当然可以,但并非必要),因为合约已说明试用期是三个月,除非试用期未完前,你和雇主双方都同意修改合约内试用期的条款,否则经过三个月不被解雇,你是已肯定通过试用期。通过了试用期后,通知期就会是一个月,这是《雇佣条例》规定的,除非合约内有说话通过试用期后的通知期仍是7天,否则必要是一个月通知期。

通过试用期一般不须要另签新合约,除非老板蓄意揾你着数或公司刚好卖盘!另签新合约就是从新聘用你,会不承认你已往的工龄,如果一定要你另签新约,你应当拒绝或要求雇主为终止现有合约作出遣散补偿,否则就是你自愿吃亏了。

通过试用期有少部份公司会立即加薪甚至连职位名称都有更改,例如见习生改为初级文员,这属于修改雇佣条件细则,也等同是修改雇佣合约部份条款内容,是要雇佣双方同意才可以进行,只是升职、加薪一般情况雇员不会作出反对而已。修改雇佣条件细则只须在原有合约增添一些雇佣双方同意的记录已足够,是属于修改合约内容,与另签新合约完全是两回事。,虽然楼上已有不少意见,但小弟有另外的见解。如有任何冒犯,请海涵。

查实,在试用期后,如果雇主要继续聘用员工,需要签订新的雇佣合约(除非已事先达成共识)。否则,雇主已触犯雇佣条约,事主可向劳工处投诉。

小弟非常赞成阁下拒绝签署(不合理嘛!),而且更有效的是,把事件直接找区议员或议员投诉。效果更佳。,参考: 祝兔年事事如意。,YOU BETTER TAKE YOUR TIME TO FIND A NEW JOB, RATHER THAN SPENDING TIME TO SUE YOUR PREVIOUS EMPLOYER.,你早前签咗嘅约实有讲明满试用期后离职要一个月通知或一个月代通知金,无论系你走或佢叫你走都适用架,你想早走唔想等一个月可以赔偿俾佢一个月你嘅人工作代通知金,你违约佢可以告你,到时就唔系雇佣关系。,劳基法有规范有预告离职日.但其实没有法源依据.不依循也没关系

劳基法是做满3年,要提前1个月告知老板(写离职单证明),不满1年是前1星期告知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另有签定劳动契约就另当别论了..,参考: 人资部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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