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一定要一个月才能走吗

找了新工作,一定要求下周报到,但原来公司要求1个月后才能走,请问如果直接走的话会有什么影响?主要是劳动合同有统一备案吗?没有解除旧的合同能签新的劳动合同吗?还有社保能自动交接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打算不要了。

辞职要一个月才能走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如果是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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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04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该条规定实际上确认了劳动者合法的自主辞职权。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构成违约,则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关于服务期的约定)。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劳动法规定的是如果过了试用期的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提出后大致会有3个结果A单位说好吧,30天我们解除。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人员辞职注意事项

目前,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很多,一般是事业单位员工提出辞职而单位不同意,员工单方离职,单位留置人事档案。我国现实条件下员工没有人事档案,其可选择的工作范围受到很大限制,无法进入国际大企业工作,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无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也无法办理出国的相关手续,员工非常苦恼。此类人事档案与员工分离的现象非常之多以致也成为社会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两部分,其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其辞职条件、辞职程序和辞职纠纷的解决均适用《劳动法》及调整劳动关系的行政法规。

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比如学校的教师、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其辞职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

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从收到辞职申请起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证明书。

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移交、接转手续,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但是以下四类人员辞职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是不能辞职的:

    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2.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3.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4.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且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适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争议双方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所在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18-06-14

如果劳动者自身是主动辞职的。这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来通知用人单位的;

如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地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资料:现今社会,企业员工跳槽是极其普遍的。其主要原因在于待遇和福利问题。人们向往着优质的物质生活,但有那么一些人总是抵挡不住各种诱惑。

第3个回答  2018-06-12

首先,公司要求一个月才走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设定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于考虑的是生产的连续性,员工突然辞职,用人单位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找到合适的替换人员,但劳动合同法又不允许用人单位以找不到合适的替换人员为由无限期拖延员工离职,所以才有了三十天的设定。而相对于整个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各种限制,这提前三十天的要求几乎是对员工的唯一限制。

直接走的影响:

1. 跟原来公司闹僵,不利于开离职证明,没法在法律上证明劳动关系的结束;

2. 不利于之后的同事相处;

3. 社保方面不影响,你走了续交就是了;

4. 可以再签署劳动合同。

从过来人的角度来说,如果可以最好还是商量好再解决,因为涉及很多事情,如,档案、社保、户籍、离职证明等等,有些下家公司还有可能会做调查,对您也会有影响。如果两个公司是一个行业圈子,对您口碑也可能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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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6-16
一般情况下是提前提出辞职,方便单位寻找好新的接替人员,不耽误工作。如果你的工作内容交接起来比较轻松,那么只要交接妥当了便随时可以走了,不一定非要拖到一个月。建议交接时写一份交接单,列清交接的内容,比如:客户资料、合同、印章等等,双方签字,以免日后纠纷。
拓展资料:
从原单位辞职后社保:
1.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

2.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3.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4.如果你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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