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假怎么算

如题所述

疫情期间的假期计算方法是初一到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国务院延长的放假的时间属于休息日,国务院规定的是2月3号以后就可以正常上班,但大多数的省份又将假期延长到了2月9号,所以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初三到2月9号之前都算休息日。

一、根据规定疫情假期怎么算?
      因为防控疫情放假假期按照休息日处理,我国“法定”节假日共计11天,其中:春节法定节假日为3天,国务院办公厅基于国内疫情考量而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此延长的3天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各地政府基于疫情防控需要而自行延长的假期,属于休息日,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延迟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用年假折抵,意味着后期职工可能就不能休年假了。
      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二、疫情期间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各省市人社局都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具体每个省市有所区别,以重庆为例:
      1、没有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造成企业停工停产,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执行。
      2、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 市人力社保局在转发通知时同时明确,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执行。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疫情期间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目前关于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绝大多数的省份都及时的进行了公告,可是疫情期间的假期计算问题每个省份都有每个省份的政策。因为有些企业已经正式复工,只不过职工办公的方法是直接在家办公,有些地方,企业复工的时间可能就要等到4月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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