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厂里上班,做了20天要走了,不给发工资怎么办,这合法吗,怎么能拿到工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5

不合法,可以与单位协商或者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1995年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扩展资料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劳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可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上赋予“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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