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得了职业病,厂方应该付多少医疗费用??

我妈妈在某大型工厂工作了八年,厂方要解雇我妈妈,但所赔只有一年,说是依照现在的劳动法赔偿,请问有关人事,这是正常的吗??

现在查出患有职业病,而且很严重,厂方支付百分之九十的医疗费用,请问这也是合法的吗???????

如能帮到我,本人无限感激,谢谢!!!!!!!!!!1
依照现在的劳动法,工作了八年解雇只能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吗?????????

公司承认是职业病,只支付百分之九十的医疗费用是合法的吗?????????

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如果你母亲经过鉴定是属于职业病,是可以申请工伤的,按工伤来赔偿,(转发相关条款,供你参考)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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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09
这个问题你应该去当地的社会保障以及相关部门咨询一下,会得到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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