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误区为话题的作文

如题所述

认 识 与 误 区

比之于动物,人的高级在于人产生了意识,故而人能思索,对客观存在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但这认识常常会走人误区,为什么呢?其一在于人的认识途径的局限性,“看不清”自然也就认不清了;其二在于人本身或愚昧、或执迷、或热爱等非客观的思维方式。
认识途径的局限性会使人走入误区,这是无庸置疑的。如,古代的人们普遍认同地球为宇宙中心的说法。至望远镜发明,看得更远之后,才逐渐走出误区,认为太阳为宇宙中心。到后来设备多次更新,目力更远时,才又走出“太阳中心”这个误区。但“目力所及”这一误区实乃自然对我们人类的天生限制,我们无法改变,只待时间引导我们走出这一局限。
愚昧也使人陷入误区。大清王朝长期“闭关锁国”,国人对西方迅猛发展的工业一无所知。及至国门被迫打开时,“天朝上国”的昏君们仍以大国、强国自居,陷入误区,导致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当然是源自愚昧。时至今日,国民中坐井观天的愚昧者仍不在少数,故而推广终身教育、整体提高同民素质是十分必要的。
执念也会使人陷入误区。现今各种媒体报道大学生被传销组织“洗脑”的新闻事件屡见不鲜,这些“传销新人”到被官方解救时大多仍执迷不悟,死活不愿回家。这又是为何?是没有知识吗?但他们多已接受中等乃至高等教育。有人说,缺乏社会经验或许是这些年轻人受骗上当的主因,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这些人心中有所贪念,故而执着的以为“空手套白狼”也会发大财,富可敌国的美好前程在“指日可待”哩,可惜不仅自己做了传销组织身陷囹圄的“奴工”而不自知,还连累了身旁一大片的亲人和朋友。
因情爱而陷入误区的例子也不在少数。不论是古代子女的愚孝,还是现代对子女的溺爱,都是源于因爱而生的纵容。
但使自己陷入误区的远不止于此。
牛顿早年发表“万有引力定律”及力学三定律,可谓功业斐然,但晚年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迷信神学,故而一无所成。这是信仰弄人的结果。
我们常对别人小小的的错误、缺点而肆意取笑,夸大其词,百般嘲讽讥诮。这误区源于我们内心深处的虚荣。
我们常在客观事实面前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总是不断寻找借口,企图掩饰自己的缺点和谬误,这误区源自我们灵魂之中的怯懦。
综上所言,走入误区,总根于片面的认识和非客观非理性的情感。我们应避免由于自己主观情绪的阻碍而罔顾事实的态度,时时反思自我,坚持实事求是,这样才能尽少陷身于误区,尽早迈向成功的坦途。
看清误区,走出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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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7

按要求写

误区一、迷信欧美人

以为蓝眼睛的外国人说的都是英语,而且必然比中国人好。殊不知,在欧洲,只有英国人和爱尔兰人讲英语,而且在爱尔兰,爱尔兰与和英语并列为官方语言。在讲英语的八大国家(英、爱、美、加、澳、新、南非、加勒比海诸岛国)中,各国有各国的方言,美语就是英语的最大变种。英式英语声调起伏较大,吐字清晰高亢,摩擦音重,而美式英语则柔和圆润,有人预言300年后,美语将成为一种新的语种。英国没有我们中国的那种普通话,所谓的标准英语(RP--received  pronunciation),只在英格兰使用,具体地说从Midlands一直向东南延伸到London,包括剑桥、牛津两座大学城,并非所有英国人都这样讲。很多学习者误以为英国人少国小,讲的英语都是一样的。其实大谬不然,甚至威尔士人有自己的语言——威尔士语,在书写商店、街道等名字时。一定是威尔士语在先,英语在后。初到英国的人,心里往往会问:英国人讲的是英语吗?英国人和美国人有时也不能很好地沟通交流,更何况新西兰人、印度人、法国人讲的英语啦!所以,长着鼻子、蓝眼睛的“泛蓝阵营”的人,讲的未必都是标准英语,只是“外在包装”上更接近地道而已。来中国教英语的外国专家多为中学老师,还算不上高端人才,有的人语法更是一塌糊涂。非英语母语的人中的佼佼者讲的英语有时比英国人讲的英语还要标准,决不是天方夜谈。

误区二、不操练,抄答案

教材上关于两个人一组进行讨论的练习,学生一般都不做。课后的作业题,从交上来的作业本看,又几乎全部正确。到了考试时,成绩往往惨不忍睹。究其因,学生对英语学习没有兴趣,进而缺乏主动性,只是应付差使,疲于奔命。再加上各种参考书多如牛毛,价格也相对便宜,学生差不多人手一册,交作业时一抄了之,千人一面,一错百错。老师能改动的只是那些抄错了的单词。本来,大学阶段的汉译英句子应存在多种答案,而各家参考书上的答案竟也是“不约而同”(至少是《大学英语》的参考书如此),实在是耐人寻味。

误区三、重分数,轻应用,把英语当成“敲门砖” 

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在应试教育的体制下,学生一股脑冲分数而去,几乎忘记了英语学习的宗旨,那就是应用。学习没兴趣,上课如上刑,学了一学期,只记住一些零星的单词。个别人整天钻书山,泡题海,蒙答案,雇枪手。研究打勾的规律,揣摩改卷人的心理。一旦拿到了三、四、六级证书,便万事大吉,将英语束之高阁,课本用完就扔,或成为收废品的工作对象。尽管得了高分,有的学生还是写不能写,听又听不懂,到头来仍旧是个准文盲,英语成为了“一壶烧不开的水”。

误区四、把知识当技能, 眼高手低

有的学生拿到一本听力教材,一看单词都见过,就认为太简单了,没劲!真放了录音,又真听不懂。问题浮出了水面——英语是技能,而不仅仅是知识。你背过一本有关游泳的书,并不等于你会游泳。要掌握一种技能,关键词是练。熟能生巧,百炼成钢。见过的词未必认识,认识的词未必会用。多听、多说、多读、多写、多译,不要怕出错。跌倒了,站起来再继续。英语上也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久而久之,不知不觉间你会发现自己成长了,也成功了。朋友你大胆地向前走,通天的大路九百九十九!

误区五、速成心理

一个王子拜亚里士多德为师,学习知识和文化,抱怨太慢太苦,问亚里士多德有没有捷径可走。亚里士多德说出一句千古名言:There  is  no  royal  road  to  learning。 许多英语专家也一再告诫我们,要学好英语,非下一番苦工夫不可,投入和产出成正比。有持之以恒,不可一暴十寒。所谓“一天记住一百个单词”,“英语听说百日通”等纯属商业炒作。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博士生导师钱青要求我们要多读些简易读物,最好是20世纪的作品,最好是关于日常生活的,以免词句的过于陈旧和老化。梅仁毅教授提出至少要读四十本简易读物,《英语学习》主编高厚堃建议至少要背四十篇名篇。可见,罗马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

误区六、单一化倾向

话分两头:其一,对英语的认识。英语分为听、说、读、写、译五大技能,那一方面都不能偏废。拿来一篇文章,一看单词都见过,就认为会了。听、说、写、译依旧惘然。其实是假会,不是真会,这是很多学生的通病。其二,记单词的方法。课堂上让学生记一下单词,学生就默看。样子倒是文质彬彬,不影响别人,效果就差大了。正确的方法是:读出声音,眼、口、手、脑并用。至于是否一定要“疯狂”,我看未必。“疯狂”只能一时,不能一世。那样既扰乱了他人,也有点儿神经质。“疯狂”出点名堂的,毕竟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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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25
作文教学存在的误区。
1.以阅读为本位,忽视作文教学。多年来,“以读带写,读写结合”这一指导思想在我国语文教学中一直占主导地位,但实际教学中却是“以阅读为本位”。语文课本独有阅读教材,没有系统的作文教材,虽说新编课本中有了“写作与口语交际”,但很明显地处于附庸地位;语文课时虽多,但绝大部分为阅读所占有,语文考试除了毕业、升学考试外,一般校内的测验也是以考阅读为主。作文教学时间少,作文训练量严重不足。许多学校都认为作文拉不开分数,花大力气抓作文教学得不偿失,毕业班投入作文教与学的时间更是有限。即使是近年来的语文考试在作文与阅读的分数分布上作了近似等比的调整,长期以来的思想痼疾却没有得到很好的矫治,或者虽然注意到作文教学在试卷中分量正在增大的趋势,但是想改变现状却已无从下手。
2.“文体中心”论,导致作文定势。长期以来,我国中学作文教学指导思想中一直占主导地位的是“文体中心”论,它是以教会学生学写“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为终极目标。作文教学仅局限在文体训练的范围内,偏重写作技能的培养,忽视了学生智力的开发,使作文教学走向机械化、模式化,造成学生作文思维定势。
大多数学生的作文在立意、选材、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如出一辙,缺少创意,缺少扑面而来的新鲜感。比如在立意方面,许多学生习惯于拿老眼光、老角度去表达,主题落入俗套,立意简单。写游记,便立即与赞美河山、热爱祖国挂钩;写好人好事,就会得出世上好人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感慨;写学习,就是为国争光或要勤奋有毅力等等,自己的思想呢?没有。而在选材、结构和语言表达等方面也是如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1-18
从古到今,人类对自然科学的探索从来没有停止过。人类在对自然科学的探索中,逐渐摒弃了迂腐的、错误的观点,转而接受了先进的科学真理。从女娲造人到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提出进化论,从托勒密提出的地心说到哥白尼提出的日心说,人们驶着科学的船帆探索世界,在广袤的宇宙中寻求真知。

科学的发展,完善了人对世界的认识。在同学们亲手操作扫描时电子显微镜,观察蝴蝶的翅膀的时候,发现蝴蝶翅膀本来是无色的,由于凹凸不平的结构才会在光线的照射下呈现出缤纷的色彩。同学们本来对于蝴蝶的翅膀颜色的产生处于一种无知的状态,即只是眼睛看到了蝴蝶的翅膀颜色,但是并不知道为什么蝴蝶的翅膀会产生这样一种颜色。通过电子显微镜这一先进的科学仪器,同学们明白了事物的本质,懂得了自己本来不知道的东西,就是由无知到获得真知的过程。

科学的发展,明确了事物运作的规律。牛顿通过对一个苹果的自由落体现象的科学研究,提出了小至微观原子在原子轨道上的运动,大到行星天体围绕着恒星的运动都遵循的万有引力定律。通过这一自然科学——物理学的规律,我们不仅明白了苹果的自由落体现象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明白了树叶的飘落是怎么回事,人为什么跳起来之后还能落回到地面这一系列问题。在科学的推动下,我们不仅改变了对单一事物的无知,更改变了对所有的事物的一种整体认识。我们通过这一自然科学规律,就可以举一反三,应用已有的知识来获取新的知识。自然科学规律就这样引导我们彻底消除了对一系列事物的一种无知。

科学的发展,凝聚了生活生产的精髓。勒夏特列经过科学研究提出了平衡移动原理,后人根据他提出的这一原理得出了许许多多实际生活生产中的规律,比如在合成氨的时候应该使用高温高压的条件,在硫酸工业造气这一步中应该通入过量的氧气。勒夏特列提出的平衡移动原理,指导了在所有的化学工业生产中反应条件选择的方向。人们开始不知道应该如何生产才能使效益最大,即使有些人经过数百次的实验摸索出了某一种物质生产效益最大的方法,也不适用于其它的生产过程。后来人们在生产中应用这一原理,使效益最大化的研究有了目标和方向。毫无疑问地,人们在应用科学技术的过程中,创造了更大的生产价值。科学改变了人们的无知。
第4个回答  2017-11-12
成功的误区

冰心曾说过:“墙角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想当初它的芽,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牺牲的血雨。”

从小学起,老师们就谆谆告诫:“成功等于百分之一的天才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于是,在人的思维线条上,成功总是与挫折、痛苦、奋斗紧紧相连。在这种思维误区中,有多少人面对成功望而却步,自甘平庸?但当你走出这种误区,你会发现,成功并不难。

很欣赏一句话:“把平凡的事做好了,就是不平凡;把细节重视起来,就成就伟大。”成功就是如此。

有多少人快乐并成功着。[展开一]

从远古传来一阵达达的蹄声,贾岛正骑在自己的小毛驴上,沉溺于“推”“敲”二字的反复琢磨(加:的乐趣之中)。只是(改为:一)不留神,自己的毛驴冲入了官员的车队,也进入了大文豪的视野,(加:两个伟大的人物哈哈一笑)“推敲”之典故,千古留芳。

耳畔鸣声起了远洋生物考察船的汽笛声,达尔文(加:为了自己的兴趣)为着自己执着的生物学(加:兴高采烈地)踏上了这影响深远的一程。达尔文每到一处便下船搜集标本,当他满载而归时,《进化论》的扉页也正慢慢揭开。“神创论”的时代也暗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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