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事件行政处罚不满意复议到上级受理后没有答复,两年后再次进行行政处罚,违法吗?

如题所述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前次处罚在申请行政复议中中止,没有进行实体处罚,那么在两年之后行政机关认为依法应当进行处罚的,同样可以再次作出处罚决定。当然,当事人仍然可以就新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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