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的,,有一个房子 到12月13号已经租给中介满一年了,,但是10月份的时候我又跟中介签订了一个独家委托协议,现在我有特殊情况 房子不能继续租了,,所以我想违约,但是违约金要付给对方四千块,协议情况我简要介绍一些,大家帮我分析一下,帮我减少损失。万分感激。。。
1.当时签订协议的时候 本来应该一式两份,,但是当时有一份协议没有签,因为没有找到,所以我留下了原件,中介公司留下了复印件。
2.我看过协议,协议里除了规定了了 如果双方存在异议不能履行协议 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也约定了,协议生效的内容是,签订之日起双方交付了钥匙以及室内物品清单后,才生效。
3.另外北京市有新规定,我跟中介的这种委托协议属于A版合同,等到中介找到承租户了以后再签订一个B版的三方合同,对租金和租期再加以约定。。
补充一点,,我签署的这个委托协议 约定了 租期,最低租金,以及超出租金部分的30%作为给中介的报酬。。
请各位有法律经验的朋友 给我指条路,,我该怎么应对这4千块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