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天遇上麻烦事情,想请教各位给点意见,寻求您的帮助。
去年十一月时阿姨没跟家人说买了太平人寿的“太平财富投资连结保险(A款)”(去银行存钱时被介绍的吧),买的时候那我阿姨根本就不知道那是保险,只是再三跟对
方强调说“我一点承受能力也没有,一点风险都不能有。”而那个经办人就答云此份合同一点风险都没有,百分之百安全,既使用了误导性的语言,又没有给她仔
细解释合同条款,就签了合同,我觉得这里至少对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此款保险分为三栏,分别为“蓝筹成长型”(主要炒股票)“平衡稳定型”(主要用于债
券)“安逸避险型”(货币市场基金)。而我阿姨买的全数为第二种。合同上如下:
个人帐户保险费约定的分配比例
帐户名称 约定比例
蓝筹成长型投资帐户 百分之零
平衡稳定型投资帐户 百分之百
安逸避险型投资帐户 百分之零
等到今年十一月一年到期一看,总共近6万块钱亏损了5万左右。大吃一惊。经查询,却意外发现保险人未经投保人(我阿姨)的授权,甚至事前事后皆没有告知的
情况下,擅自将“平稳”里的钱转入“蓝筹”里,达三次之多。要知道,债券比股票可稳定多了,他们要是不擅自调动,是决不会亏损这么多的。
然后与保险公司的人交涉了两次,那女的(怀疑她也不是全懂,属于拉业务型的)头一次态度很软,甚至哭了,第二次态度变得异常镇静且强硬,承认自己没有擅
自调动资金的权利,但不承认违反操作条例或保险法,只轻描淡写的说是工作上的过失,说什么“很多顾客跟银行和他们都是熟客,自己不懂操作也懒得管理,就
全权教给他们来运做,而每次投资帐户之间的调动不止一个两个人,乃是一大批,也许在调动别的客户时连你也一起调了,只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没有通知到位而已
”云云。至于赔偿,更是一毛不拔。关键是态度,语言也很气人,大意是什么打官司很累,要很多钱。
现在正考虑打官司,我觉得我们是有理的,而且,损失的金钱是阿姨半辈子的心血,难道什么都不做罢手不成?但是合同上有一条让我们觉得有点忐忑,如下:“
投资帐户的资金由我们独立运作,我们将根据各投资帐户的投资策略决定各投资帐户的投资组合。投资帐户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独立会计师事物所
进行审计。在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设立新的投资帐户或对本合同约定的以上投资帐户进行合并、分立或关闭。在我们进行以上变更处理时您的个人帐
户价值不受影响。”感觉他们又有随意变更的权利,寻求帮助。更搞笑的是,什么主任对阿姨说,你现在不动嘛,我们保证5年后给你赚回来。呵呵。5年,加上这1
年,难道阿姨就这样晃着?
1、我们该怎么做;(拜托写详细点,万分感谢您a)
2、他们违反法律啊、条规了没有
3、至少当初那个人存在欺骗,而阿姨又简单的信了,还没给我们讲。(家有中老年人的要注意宣传那~),但是就这样白吃亏?
4、报案警察说不该他们管,有问题上法院。可是,我们那有钱找律师、付钱打官司.
5、谢谢您的浏览。希望您的生活一切顺心啦。
不是我们买了想退,
现在的问题是 买的是一种 期间在没被告知的情况下 转了 3 次种类
导致在现在情况下亏了
先谢谢回答了的朋友
还在等大家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