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人伤事故,受害者除了保险的正常赔付外,还要求车主私下再次赔付,这种情况合理吗?

如题所述

您好,在交通事故,特别是涉及人伤的事故中,车主们常常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保险公司按照正常流程核保,钱也赔完了,对方还要找你私下要钱,或许是误工费、或许是精神损失费。这里面有两个问题:私下索要的这部分到底应不应该赔付?保险公司还有没有可能替我们分担这些费用呢?



首先,需要保险公司调查取证来证明是否需要赔付。之前看过一个平安受理的一起案件中,事故造成伤者骨折,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伤者出院后,平安保险的定损员的伤者除了保险的正常赔付外,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误工,还要求私下再次赔付。

此时定损员会与用人单位联系,采证伤者真实的收入证明,并据此快速高效地调整赔偿方案,同时告知车主伤者伤情整体赔付金额不会超过投保额度,人伤损失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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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5
这当然是不合理的呀,一切都要由走法律程序,不要自己气私下去做,很容易别人就不认了。
第2个回答  2020-10-25
如果受害方的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获得全部赔偿,车主没有义务再进行赔偿。车主自愿赔偿的除外。
第3个回答  2020-10-25
从法律上来说的话,车主是不需要再另行赔付的,只要保险公司购额就行了。
至于从道德上来说,车主意愿另行赔付,那是另外的事情。
第4个回答  2020-10-25
1、法律没有规定额外补偿的费用。
2、法律也不禁止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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