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帮我,交通事故,受伤方该怎么要求车主赔偿呢?除了治疗费,我还可以要求他们哪些赔偿呢?

我骑电动车在路口和一辆小车相撞,造成我小腿受伤住院,出事当时交警并没有来,是后面拿着照片再去备案定责的,因为当时不知道受伤程度怎么样,后来要进行住院才去定的责任。虽然我也有责任,但是机动车车主(是个女司机,开的是丰田凯美瑞,但是后面都基本是他老公在处理一切事物)为了报保险,就口头承诺全责(开始他想私了),最后交警就判了他全责。

但是后来他就有点态度不好,不想赔偿了,我急诊住院的医疗费他虽然会根据我的医疗发票来进行支付,但是还想催我早点出院,医生都没喊我出院。还有我想给他提提后面的误工费什么,他还说等出院了在说。反正就是不太愿意赔偿。

车主他们买的是平安保险,保险调查员都过来登记了我的资料了。

我的问题就是:
1.车主他们虽然承诺付全责,但是现在又想推委,我应该怎么要求他们赔偿以及后面误工费什么的。我应该怎么据理力争呢。
2.交通事故除了他每天支付我的医疗费用外,后面我还可以要求他赔偿哪些呢?比如误工费什么的。
3.我想问一下保险赔付的流程,是保险公司把费用配给他,然后我在找他进行赔偿吗
4.保险公司要赔偿他多少钱呢?是根据他们的投保额进行核算的吗?我根本都不知道我该要求他赔偿好多除了医院治疗费,不知道怎么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等。
5.有些人提醒我,如果我不合理的要求他们进行赔偿,他甚至还可以在保险那里赚一点。这是真的吗?
5.我是在省医院,但是并没有住院,因为住院部已经满了,住不进院,是在急诊留院观察,所以他们车险给他赔付嘛,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他赔偿,万一他也不给我赔偿怎么办呢?

就上面几个问题,请一一帮我解答下,尽可能得详细的多教教我,谢谢了。

因为我一个人在外地打工,今年21岁,现在住院什么都不知道。 谢谢大家了,请一定帮我解答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你的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保险公司已经派人与你联系了,你就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今后对方车主要你的身份证与及要求你签字时,一定要搞清楚,不要随便签字给他就行。防止车主代替你的赔偿报销。
具体处理办法还是要请一位律师办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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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0
你好,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很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评残后有)残疾赔偿金等,这些费用又和当事人的年龄、户口,被抚养人的年龄,伤残等级等相关。如果对方拒赔,你可以将车主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4-20
您好,请问您表述的有证据没有,维权关键还是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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