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很尴尬的问题,我老公去世了,我们还没有小孩。然后老公一些遗产是由我继承的,我打算给公公婆婆,

房子是一家一半出的钱,房子现在是归我,我打算只要一半,剩下给公公婆婆。但是公公婆婆不同意,他们希望我不要所有的钱,再把房子给小叔子家,因为小叔子家的小孩要上学,这是学区房。
我把我和老公攒的钱,还有老公的所有赔偿款大概七十多万,法院判给我的,都给公公婆婆了,公公婆婆自己那份是15万。房子打算卖掉,一半钱给公公婆婆,现在他们不给我进门,让我把房子直接给婆婆,他们搬进去住了。说我还年轻,以后找个有房子的对象,我说买房子的钱是我爸妈的存款50多万,我不能把这些钱都送人。
我当时结婚,娘家总共出了70多万,我现在只要我付钱的那部分房子,婆家完全不同意。我就去起诉了,打算把所有该给我的都拿回来,然后我家就被砸了,半夜有人砸车,我爸妈劝我算了,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当时要是就很强势,说不定婆家就客客气气了

对于这种人。你能争取到的就都争取吧。你放弃的,他们觉得是你应该做的,也觉得是他们应该得到的。你是费力不讨好。把能拿的都拿到手,如果有心帮他们,再一点一点的施舍。不要傻乎乎的放手那么多。爱心是给有爱的人准备的,不是随随便便就施舍出去的。
至于对方耍无赖,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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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01
可以起诉,起诉后申请行为保全,照你的情况能拿回来更多。
第2个回答  2018-11-01
1,按中国、韩国的法律,在继承上对国籍没有限制。按法定继承均有继承权。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在中国去世,其遗产按中国《继承法》规定,由法院继承人继承,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分割。但房产适用房产所在地法律。 2,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其遗嘱只要符合中国、韩国或者其立遗嘱时所在国家法律,即为有效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相关规定:(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2)《继承法》规定: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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