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者工作中收到伤害。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不同的伤情给予不同的赔付。确定是工伤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并且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那么是可以赔的(例如高空作业不幸发生事故);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加班的时候不幸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医闹事故等);职工因为工作原因患上职业病的(长时间在地下工作的职工可能会有肺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包括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发生意外的)。视同为工伤的: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岗位上,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获得理赔(比如过劳死);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消防员救火不幸烧伤);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能算是工伤的:职工因为故意犯罪发生的意外事故是不能算工伤的;职工因为醉酒或者吸毒发生的意外事故同样不能算工伤;职工自残或者自杀的也不是工伤。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者工作中收到伤害。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不同的伤情给予不同的赔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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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07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由于工作原因所导致的身体损害或者功能障碍。具体来说,工人、农民、职员等各类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或受工作环境、条件、设施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身体受到损害或疾病,以及其他职业病,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可以是突发的,如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故(例如电击、坠落、烧伤、碰撞等);也可以是长期的、慢性的,如慢性职业病(如尘肺、铅中毒、噪声聋等)。

工伤的认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减少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和损失,保障受伤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当工伤发生后,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和相关的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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