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购买赃物如何定罪

盗窃者盗了扣件卖到废品店,我哥去废品店买了来,扣件的主人看到了就报了警,那盗窃者没被抓着,我哥被警察以录口供的名义带去派出所,后来便说要拘留在那,扣件的主人要和解撤消,警察也不肯,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根本不知道那是盗来的,只知道是废品店的比较便宜就买了,急!!
一楼的,卖废品店的老板怎么做证呢,他又不能证明这是否是盗窃的卖给他

  按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购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知情购买赃物不构成犯罪。
  在认定该罪中,是否“明知”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前提条件。这里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明知”不是按嫌疑人的口供,而是按照客观事实予以认定和事实推定。
  对于赃物的处理,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办案中已经查明犯罪分子卖掉的赃物,应当酌情追缴,对买主确实知道是赃物而购买的,应将赃物无偿追回,予以没收或退还原失主;对买主确实不知道是赃物,而又找到了失主的,应当由罪犯按价将原物赎回,退还原主或者按价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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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5
不知道是赃物进行收购并出售的,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要配司法机关对赃款赃物进行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你好:

如能证明你哥哥不知情,卖废品的老板能够作证
你哥哥不构成犯罪。如果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补充:他可以证明你哥哥是在他那里买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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