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况购买到了赃物并销售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好。这批货物已经卖出,警察来调查,一月后出售货物的人被抓,我一个朋友购买了一批货物(低于市场价格回收的),请问我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警察找来才知道这批货物是赃物

如果确不知情的,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则基本无处罚。
法律分析
诈骗罪必须有诈骗的故意,当事人对诈骗事实为未知状态,并无诈骗故意如果确实是不知情的就不构成犯罪,但是法律上经常会不认定为不知情,需要结合很多证据来证明,如果不知情的话,则不构成诈骗犯罪共犯,也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没有任何责任。法律规定,要认定有责任,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没有故意就没有犯罪,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一种犯罪工具。刑事责任方面:没有犯罪的意图,也确不知情,不负刑事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是明知的,并不是光听一人的辩解,如果心里有数,或者大家是心照不宣的,那仍然可以认定为是明知,即明知别人是在犯罪,却仍然提供帮助的行为。诈骗罪有以下特征:
(一)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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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如果是在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的情况下购买了赃物,即该商品有明显的赃物的特征,也需要承担返还赃物,以及对该物品所有权人的损失做出一定的赔偿,这需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裁量。如果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是以不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赃物,则作为善意第三人对该赃物享有所有权,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分析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赃物不构成犯罪。“销售赃物罪”改为“隐藏犯罪、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价值是3000元,一直被隐瞒的行为或隐瞒犯罪所得,一年内产生的收益。行政处罚还对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采取隐瞒、掩饰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销售赃物罪,要求主观故意知道所处理的是赃物将“销售赃物罪”改为“掩盖、隐匿犯罪所得,构成赃物罪的犯罪所得”。
销售赃物罪是故意犯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是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要件,这四种行为,只要有其中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个回答  2020-06-20
  1,如果你是在"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的情况下购买了赃物,即该商品有明显的赃物的特征,即使没有明确告诉你,你也需要承担返还赃物,以及对该物品所有权人的损失做出一定的赔偿.这需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裁量.
  2,如果你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是以"不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赃物,则你作为善意第三人对该赃物享有所有权,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解析:
  看来你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赃物,属于是善意第三人,那么你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失主追回赃物之后,你可以就所受损失向出卖人追偿,追回你支付的货款。
  法条依据: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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