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到职2个月,到了转正时间了,主管觉得我能力不行不批转正但又不辞退我,本人自己觉得自己只是个试用工,没有合同保障,本人以前是做工业会计,没做过商业会计,现在在工业做会计觉得在公司上班也很累,现在应该怎么样写离职申请书现在在商业做会计,不是工业
离职申请书可以按照《劳动法》第24、28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书写即可。
第24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28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