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自收自支编其工资待遇为什么

不能与全额拔款的一样调整?

简单来说,就是盈利与亏损只与本单位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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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2
自收自支是单位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各种行政性收费,按规定全部或部分用于单位经费及工资发放。自收自支编制依然是事业编制的一种,事业编制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类。顾名思义,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收入全靠自己挣,挣得多发的多,挣得少发的少。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过去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可以正常流动,甚至调任到行政党群部门的都有。随着改革的进展,后来只限于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部流动,领导多由部门人员兼任,自收自支人员进入依然要考,依然统计编制数。
机构编制改革之后,从2008年开始,自收自支类行政编制逐渐被排除在了机构编制管理之外,2012年之后不再计入编制总数。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全部推向社会,改制为企业化经营,公平竞争,自负盈亏(极少部分会改制为国有企业)。其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养老系统,极少部分有领导身份的管理人员调整往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其它人员随企置换身份或者推向社会就业。在过去有极个别的例子(抗旱服务队),全体转全额事业,由财政供养。
第2个回答  2019-04-18
全额单位的标准是由当地人社部门制定,差额单位和自筹单位的标准是参照全额单位标准,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由差额或自筹单位自行制定。
自筹单位,自收自支的经费来源性质,决定了它的收入不可能严格按照全额单位来处理,简单的说就是单位效益好,那么经当地人社部门备案批准后,可以提高标准,比全额事业单位收入高是正常的;但单位效益不好的话,待遇比全额单位差也是正常的。
如果你单位效益较差,又一味要求涨工资,资金的缺口是没办法解决的。自收自支的单位性质决定了,财政不可能负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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