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有道的人有所作为而不子持功高,有所成就而不居功自傲,他不愿表现出自己的贤能。
出自春秋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七章》。
“为”指的是圣人统治人类社会的话动,这种活动与道统治世界的活动相一致,目的也是为了协调人与人的活动并使之保持和谐统一,所以它是超越个人意志的活动。
“不欲见贤”意为不追求、不贪图他人更为优越的生活条件或生活待遇。换句话说,也就是与人民同甘共苦。
在本章的末尾,老子以圣人的所作所为得出了一个结论:圣人有所作为而不自恃功高,会把自己多余的部分分给不足的人,绝不炫耀,绝不居功自傲,而是始终保持谦和、恭敬、卑下的德行。
扩展资料
老子在第七十七章中从天道与人道的对比上阐述自己提出“不自伐”、“不欲见贤”、“为而不恃”、“功成不居”等的理由,意在说明天道与人道的不同,指出奉行天道的人要损有余而奉不足。
人道有其劣根性,与天道正好相反。总是减损不足的去增益有馀的,低层的民众越来越穷,上层有钱之人越来越富,就像银行只愿意把钱借给有钱人,穷人是从银行贷不出款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到了一定程度激化了社会矛盾,火药桶一点就着。
那么谁能减少有余的以增益天下人的不足呢?唯有得道之人才能做到。因此有道的圣人有所作为而不恃为己有,故称“为而不恃”。有所成就而不居功自傲,故称“功成而不处”。
这是他不愿意炫耀自己的贤能,第22章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第72章说“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称“其不欲见贤邪”。自始至终能保持谦虚,越是处下越能得到拥戴,越是退后反而能跃居万民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