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遗书啊?急急急

如题所述

实践中,遗嘱的一般写法是:立遗嘱的目的,对财产的具体处理,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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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1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遗产或其他身后事务所作出的,并于死亡之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有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方式。其书面形式,就是平常所说的遗嘱书,其书写的基本要求是:

(1)首部。写明以下事项:①标题。写明“遗嘱”字样。②立遗嘱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2)正文。写明以下几个事项:①力遗嘱原因;②遗产的名称、数额、特征;③继承人姓名、性别及与立遗嘱人的关系;④遗产分配的具体方法,对继承人的要求;⑤遗嘱执行人或执行单位;⑥遗嘱人的要求及遗嘱书的处置。

(3)尾部。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证明人、代书人签名签章,并注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

其格式为:

遗赠扶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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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遗书:
亲爱的爸爸妈妈,也许当您看到这份遗书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我只是感到自己的压力太大,就不想活了,决心丢下您二老,想逃离这种生活。但却没有想到父母失去儿女的肝肠寸断,撕心裂腹的痛苦。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没有百年身。
亲爱的妈妈!我是一个不孝的儿女!十九年教养恩深似海,我不知母亲十月怀胎有多难!我不知母生儿万箭穿心!我不知育儿妈有多难!怀抱三年娘有多不易!养儿十九年付出多少心血!为儿操了多少心!妈妈为儿吃了多少苦!妈妈的恩情如同一座山。儿连一捧土都没来得及还。就轻生弃娘亲而去。给妈妈留下无尽的痛苦,终生的遗憾。“身有伤,遗亲忧。德有伤,遗亲羞。”我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把父母给我的身杀掉,使双亲终身忧愁和遗憾。我的不孝让父母承受双重的痛苦和压力。不仅妻离子散而且家破人亡!恐怕到了阴间阎王爷也不饶我这个不肖子孙,不让我转世投胎,从此我也许就成为孤魂野鬼!让生生世世父母牵挂!
我希望老天能再给我一次生命,能够让我报答父母恩。重新活在这个世上,跟妈妈一起担当生活的压力和痛苦。做一个好儿女,让父母以我为自豪,而不是以自杀为父母丢人。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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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自书遗嘱(样式)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民族,职业职务,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
我立此自书遗嘱,对我所拥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02
我自愿将(所处分财产的详细信息和权属证书),
由×××继承(继承人:姓名,性别,民族,职业职务,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
>03
遗赠×××(受遗赠人:姓名,性别,民族,职业职务,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
>04
我自愿将
本人申明:本遗嘱完全出于本人自愿,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意识清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处分的财产为本人所有。本人要求受领人完成以下所附义务:
>05
(如果不附加义务则不写)
本遗嘱由本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予成立。本遗嘱委托遗嘱执行人×××执行。
本遗嘱一式×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份交(遗嘱继承人/接受遗赠人),×份交本人的法定继承人,一份交遗嘱执行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书立遗嘱人: ×××(签字/手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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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3-31

一、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一、公证遗嘱

首先推荐公证遗嘱方式,需要立遗嘱人亲自经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关于公证机关,司法局下属有公证处,办公地点一般都在当地的行政便民服务大厅,有的可能仍然在司法局办公。立遗嘱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也可以申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到立遗嘱人家中办理。公证遗嘱对于日后继承人办理房产、土地过户更便利,但是遗嘱人如果想变更遗嘱内容仍然要经过公证机关。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明确遗嘱内容,还要亲笔签字,写清立遗嘱的年月日时间。如果立遗嘱人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仍然有书写能力,可以采取这一方式立遗嘱,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三、代书遗嘱

现实中,许多老人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已不具备书写能力,也可以采取代书遗嘱的方式。由立遗嘱人表明自己的真实意思,由代书人代写遗嘱,由另外见证人在现场作证,最后由立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共同签字,写清年月日时间。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即由立遗嘱人口述,由2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证,用录音工具录制遗嘱内容。鉴于现在科技条件比较发达,为防止录音被篡改,在录音完成后应予以当场封存,并让见证人签字。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五、口头遗嘱

从《继承法》的规定来看,对口头遗嘱做出了许多规定,不是首要推荐的法定形式。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由2名以上见证人当场作证,口头表达遗嘱意愿,由见证人转述。但是《继承法》同时规定,立遗嘱人危机解除后,以书面或录音立遗嘱,口头遗嘱无效。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设立这一规定的原因显而易见,正所谓空口无凭,口头遗嘱非常容易被篡改伪造,而且无法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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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5-04-12
不知你多大了。年轻的话,建议暂时不考虑此事。

如果是老人,倒是无妨,避免家人为财产问题反目为仇。遗书没有什么固定格式,把你想告诉别人的事写出来即可。一般来说主要包括财产怎么分配,后事怎么处理之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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