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格式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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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自书遗嘱时应注意: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应亲笔签名;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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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1

XXX遗嘱

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

我因xxx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在这里书写财产安排)

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扩展资料: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自书遗嘱简单从字面理解就是立遗嘱人根据自己意愿书写的遗嘱。内容一般包括财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和财产如何分配说明等,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签名,标注好时间。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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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9

先写上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最后写上继承人,签上日期姓名即可。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我患有××××病症,故特立此遗嘱。以备不测之时免除家庭遗产纠纷。

我和XX共有财产如下:(需要有继承权的人)

1、房产X套,(位置)

2、汽车X辆,(车牌号)

3、股票××,

4、银行存款××元,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价值共计××万元。

7、其它……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XX继承。

2、汽车由XX继承。

3、股票由XX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XX继承。

5、存款归XX继承。

6、骨灰由XX负责保管。

7、其它……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扩展资料: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格式:

一、本人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二、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三、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四、本人财产的说明

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五、本人保险的说明

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六、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七、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八、签名及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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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3-26

自己在家写的遗嘱,在法律上称为“自书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如须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之处。遗嘱书写完毕之后,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嘱继承人保存,以免对其真实性引起疑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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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家具及家用电器。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继承。

  2、汽车由××继承。

  3、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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