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怀孕期间的女性员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辞退、降职或者减少其工资待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女性员工怀孕后,在未达到法定产假前,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性员工在试用期内,单位也不能因其怀孕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性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此外,女性员工怀孕后,单位还应当为其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保障其身体健康,例如减轻其工作强度、提供必要的休息时间等。
综上所述,单位不能因女性员工怀孕而辞退员工。如果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性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同时,单位还应当为女性员工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保障其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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