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已经半年没发工资了,不想去怎么办?

我们单位已经半年没发工资了,社保还交着,但我已经不想干了,准备辞职。(说是以后会发)
但又怕辞职后工资就耍赖欠着不给了…最近在备考,不想去单位,能给个建议不。能立刻不干让单位把工资给我,还是怎么摸鱼摸到工资发放?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绝,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单位员工要求之日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些分公司尽管没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在其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有些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的要到其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的有:
(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的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三、单位拖欠工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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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01
如果在备考可以先去公司摸鱼,同时备考,也等着发工资。如果真的不想去了就直接辞职,在家安心备考。不论哪种都要留有证据,证明公司没有给你发工资,例如之前签订的合同,跟人事或者是财务的聊天记录,考勤记录之类的,总之就是能证明你来公司上班了,但是老板没给你发工资。可以暂时等等,几个月以后还不发就去仲裁,或者直接起诉公司。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3-01
首先找出来不发工资的原因,是因为老板不想烦,还是公司有什么别的难处,其次也要根据自己的切身情况,如果手头紧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政府单位求助,但目前由于半年不发工资了,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干啥单位求助,但目前由于半年不发工资了,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干下去了。
第3个回答  2022-03-01
公司半年不发工资,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4个回答  2022-03-01
建议你以未及时发放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同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并要求补齐所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仲裁结果,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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