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遵循特定程序:
首先,集体土地所有者需出具明确的书面同意,表明他们同意进行抵押。
接着,对拟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以确定其价值。
评估结果需得到双方的认可和确认。
随后,抵押的双方应签订详细的抵押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然后,向相关部门正式提交抵押登记申请。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
最后,核发抵押证明书,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状态。
对于集体荒地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特别要求:
必须得到被抵押土地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书面同意,明确在实现抵押权时,同意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进行补偿,并可能将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此外,集体土地所有者还需明确,征地费用是否将作为清偿抵押债务的资金来源。
扩展资料为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和《担保法》,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现就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集体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所使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