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到期以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1、未满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申请。
2、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楼主所在部门线长没有权利不批准员工辞职。建议楼主找部门组长去说明情况。
3、还是不批可以去找部门经理,部门经理一般都由台干担任,不会不管的。
4、如果都没有用,最后可以打集团总工会电话78585投诉,上面会下来解决问题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