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我今年刚满16岁,前几天放学的时候和同学回家,一个人指着我朋友说我朋友瞪他,之前俩边谁也不认识,然后就因为这个我们四个人把这个人打了一顿,没有动工具,也没有揍出什么伤来,第二天他来学校里找的我,七八个人在学校里面把我打了一顿,到了中午,我叫了一些人,他也叫了一些人,然后他们里面的一个人砍了我们这边的俩个人,一个缝了5针,一个缝了7针,拿棍子,还有砖头打的我头,我们这边也没动手,下午学校里报警后,我去的派出所,呆了24小时,拍的照,还有指纹还DNA,这样是否会留下案底?派出所让我们走了以后听电话,这个事还没有处理完,请问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砍人的那边肯定会赔钱给被砍的人,我们这些参与打架的人会不会在罚款一类的惩罚?罚款的话会罚多少?

如果造成轻微伤,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寻性滋事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达到死亡或者重伤则需要判刑,最多三年以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拓展资料: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十七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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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8

未成年人打了人之后,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要收到拘留、罚款的处罚。如果对方伤得比较重构成了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当事人也需要依法承担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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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可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3个回答  2018-08-01
  打架斗殴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造成轻微伤,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12-30
首先我觉得你不应该冲动.凡事要考虑到后果.年轻气盛谁都会有.只要你长大了回头想一下会发现很不理智.你还是未成年.这件事应该没什么.而且你留下了指纹那些只是警察以后有什么事会找你.就是说防止你再犯错.而且你未成年.斗殴不算严重(除非死人了)最多就是赔钱,拘留几天,放心~没什么大事,留底没什么可能,记得了,以后什么事情都要考虑到后果,否则会很后悔!我就是过来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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