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学生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本人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犯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给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侵害人应当依法赔偿。学校职员对青少年体罚或变相体罚严重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或处理。1、向有关部门申诉解决,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或未成年人无故被开除学籍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诉解决;如未成年人被有关单位非法雇为童工的,可向劳动部门申诉解决。 2、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未成年人的身体受到他人的侵害,如被殴打、强奸等,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情况紧急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成员的虐待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当未成年人因为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如自己的继承权被剥夺、父母离婚后互相推脱养育责任致使自己无人抚养,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